区文化馆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。主要职能:负责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和社会艺术教育工作;指导全区艺术团队活动和群文艺术学(协)会;指导全区基层社区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;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;组织创作生产和推广群众文艺作品及其它公共文化产品;组织开展相关文化理论研究;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;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。